鴻茅藥酒是藥酒還是保健酒?
根據鴻茅藥酒備案信息,鴻茅藥酒是藥品廣州百度開戶,不是保健品。產品類別為中藥,批準文號為中藥標準。
它確實是一種藥物,但鴻茅藥酒似乎在產品、營銷和包裝方面有意或無意地削弱了其藥性。
夸大宣傳效果的違法廣告屢禁不止,多地頻頻上演禁售令。即便被列入黑名單,被認定為廣告公司嚴重失信,鴻茅藥酒也已經有了一套專屬的“廣告”。 “瘋狂”的生活方法。對于大多數消費者來說,不清楚是藥還是酒。它以每年100多個廣告和OTC藥品認證的安全屬性悄然占領市場。在電商平臺上,有很多類似鴻茅藥酒的OTC藥酒。然而,在走向線下藥店時,鴻茅藥酒幾乎是唯一的,其他品牌很難找到。
藥品代替保健品
自白酒斷崖以來,保健酒發展迅速。北京商報記者發現,實際上不在保健酒榜單中的鴻茅藥酒,在各大電商平臺的交易量和評論數明顯高于同類效果的OTC藥酒。
從價格上看,屬性相似的OTC藥酒價格大多低于鴻茅藥酒。 紅茅藥酒售價298元,同款OTC中藥酒吉林萬通精通靈藥酒售價95元,2瓶同仁堂國貢酒售價僅128元。
在產品詳細介紹上,同仁堂國公酒有一張藥品說明書照片,主要用于散風利濕、舒筋活絡,用于寒濕痹痛。吉林萬通精通靈藥酒的主要功效是滋補肝腎,疏通經絡,止痛;用于各種脊椎病引起的疼痛。
相比之下,鴻茅藥酒的產品細節非常豐富保健品廣告開戶,如“治病強身、健脾、活血、補氣、養陽”、“肩頸酸痛、腰背酸痛”等。疼痛、腿痛、不便、風濕、關節痛、筋骨痛、屈伸不暢、腎虛腰酸、尿頻、頭暈、失眠、萎黃、乏力、手腳冰涼、畏寒、腹脹、胃痛,脾胃虛寒,以上癥狀均可服用。毛藥酒”等。
任何聲稱能夠使用它的人
值得注意的是,電商平臺上有很多OTC藥酒,如風濕液、舒筋風濕酒、龜蛇酒等,但北京商報記者調查多家實體藥店發現,鴻茅藥酒渠道幾乎都有。絕對優勢,其他品牌很難看到。
線下藥店的鴻茅藥酒在實際銷售中以藥品和保健品的形式存在。在和平里地區的一家藥店,當北京商報記者向工作人員詢問紅茅藥酒是藥品還是保健酒時,得到的答復是:“紅茅藥酒既是藥品又是保健品。它具有對身體有很多好處,老人和女性都可以使用。
在另一家藥店,銷售人員在推薦鴻茅藥酒時,強調其“祛風除濕、行氣通絡、健脾溫腎、舒筋活血等”,并且沒有主動提及禁忌癥和不適用于人群。
將藥品作為保健品銷售是違法的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醫學專家表示,藥品不應作為保健品出售。藥物應具有明確的治療作用。所有藥物應有明確的治療方向,并附有詳細的說明。 “與藥品不同,保健品的適用范圍很廣,幾乎沒有限制。作為藥品,需要有一定的限制保健品廣告開戶,不能擴大治療范圍。一旦擴大治療范圍,就是違法的。”行為。處理范圍是國家政策不允許的一切行為。”上述專家表示,在廣告監管不嚴的初期,鴻茅藥酒可能存在投機性市場機會,與市面上普通保健酒相比,鴻茅藥酒的強勢廣告更容易獲得消費者的信任。 . 但是,國家對藥品和廣告的控制越來越嚴格,紅茅藥酒只能作為治療某些疾病的藥物,不能推廣。預防萬病。
新廣告法第16條規定,藥品、藥品、醫療器械的廣告不得含有表達有效性、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藥品廣告的內容不得與批準的說明書不一致,并應當明確說明禁忌癥和不良反應。非處方藥廣告應明確標明“請按照藥品說明書或藥師指導購買和使用”。
忽視廣告中的禁用語言是違法的
在成為“暢銷書”的道路上,鴻茅藥酒的廣告和營銷毫不猶豫。根據官網的廣告備案信息,截至目前,鴻茅藥酒的廣告已達744條。從2015年10月到現在的一年時間里,投放了274個廣告。同品類,截至目前只有16個藥品廣告。
在今年熱播的電視劇《中式情緣》中,植入了“這是我給你買的紅茅藥酒,這酒能治風濕補氣血,不便宜!”對于A類非處方藥,鴻茅藥酒在獲批的傳統廣告中要求“忠告”。然而,由于植入廣告缺乏監管,沒有警告的藥品廣告被“自然”植入。
北京商報記者發現,獲批廣告中提到的鴻茅藥酒“兒童、孕婦禁用;陰虛陽亢禁用;肝腎功能不全、酒精過敏禁用”等禁忌癥。注意,沒有出現在電視劇中。
事實上,藥品廣告的“建議”要求已經升級為法律規定。 2015年實施的新廣告法規定,非處方藥廣告應當明確標明“請按照藥品說明書或者藥師指導購買和使用”。
據我們了解,電視劇投放廣告的價格一般是根據演員陣容和播出平臺來定價的。一線衛視播出的電視節目投放廣告價格高達數百萬元。盡管屢次被罰款,但宏茂藥酒的違法廣告并未停止。
北京商報記者就上述問題向宏茂藥酒發了采訪提要,截至發稿未得到回復。
因夸大宣傳而受到處罰
鴻茅藥酒創立于1962年,年銷售額超過10億元。但在后來的發展中,紅茅藥酒在1990年代后期由于過度夸大其療效而逐漸從消費者的視線中消失,掠奪市場。創造鴻茅藥酒輝煌業績的包鴻升等人全資收購。 2002年5月17日正式成立,隨著廣告影視業的飛速發展,鴻茅藥酒迎來了“第二春”。
鴻茅藥酒重新登臺后,依靠廣告效應,2008年銷售額突破億元。近年來,鴻茅藥酒因藥品與保健品界限的模糊而風起云涌以及擴大治療效果和虛假宣傳。
近日,執法人員對轄區毒販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有8種毒品在投放違法廣告。其中,“鴻茅藥酒在媒體上宣傳時,以聲稱其功能、夸大治療范圍為由,再次被責令停售。”
北京商報記者發現,鴻茅藥酒近年來因涉嫌廣告違規被勒令停售,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下發通知,責令暫停紅茅藥酒的銷售。還發布通知稱,宏茂藥酒在產品治療范圍內任意擴大,夸大產品功效。主要違法事實是電視廣告“不科學地表達對療效的斷言和保證,含有以專家和患者的姓名和圖像為證據的內容宣傳”。根據《藥品廣告審查辦法》第二十一條、《醫療器械廣告審查辦法》第十八條、《湖南省藥品醫療器械流通監督管理條例》第三條十五、三六,決定暫停銷售。
自2007年起,鴻茅藥酒在湖北、山東、江蘇、寧夏、江西等地發布違規廣告。 2010年,鴻茅藥酒因夸大療效、利用公眾人物和患者作證等嚴重違規行為,被禁止在海南、湖南等地銷售。 2013年,宏茂藥業被列入黑名單,被認定為嚴重失信廣告公司。 2015年9月,鴻茅藥酒成為新廣告法實施后第一家非法發布廣告的制藥企業。在接下來的18個月里,鴻茅藥酒先后在江蘇、上海、重慶、新疆等地被列入4個違法廣告。 .